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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侵占罪行为有哪些

2023-09-08 15:14:51    来源:法务网
一、

非法侵占罪行为有哪些

非法侵占罪行为有如下:

1.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、他人的遗忘物、埋藏物占为己有,拒不退还的;


(相关资料图)

2.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的;

3.非法占有别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规定,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本条罪,告诉的才处理。

二、

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

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如下的:

1.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。

2.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还的行为。

3.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。

4.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,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。

三、

侵占罪可以报警处理吗

侵占罪不可以报警处理的。找法网提醒您,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,应当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。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应提交刑事自诉状,如果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,应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,包括正本一份,副本的分数按被告人的人数递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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